(八)《菲律宾国家矿业政策》
《菲律宾国家矿业政策》是保证菲律宾矿业復兴和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框架,为菲律宾政府制定矿业发展规划、进行矿业发展战略决策、实施矿业项目管理提供指导和依据。菲律宾政府希望借助该政策框架的实施,建立一个具有广泛社会和政治支持的,全社会性的繁荣、经济、环保的矿业体系,使矿业部门在帮助政府减少贫困,促进国家经济良性增长方面发挥更积极、有效的作用。



一.《菲律宾国家矿业政策》的宗旨
1. 保护和恢復环境
《菲律宾国家矿业政策》将最有效、尽责地保护和恢復环境作为所有矿业开发者的共同责任。要求关注採矿生产每一环节的环境、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生态环境管理,以最优方桉保护环境。对被採矿活动破坏的地区,要最终恢復成为物理和化学上稳定,能自我维持的生态系统,保持其生产能力与原始土地相当;
2. 促进社会稳定
《菲律宾国家矿业政策》强调尊重矿区当地社会的需求、价值和决定,促进社会的稳定。要求所有矿业开发者共同参与採矿管理与合作,发挥矿业发展所带来的社会效应,通过直接就业和主动提供社会服务,如:卫生、教育、娱乐等,公平分享採矿利益,支持地方发展;
3. 为后人保留生存机会
《菲律宾国家矿业政策》要求依靠合适的政策管理制度,在保证採矿环境和社会效应的前提下,最佳使用矿业资源,为后人保留生存机会。强调通过优先发展国家有相对优势的矿业,有效利用矿业资源,提高矿业产品效用,以取得最大经济利益。同时,有选择地保留某些具有独特生态和社会文明意义的地区留给后代;
4. 建立繁荣而有竞争力的矿业
《菲律宾国家矿业政策》要求以最有效的方式进行矿业勘探、开发和利用,建立繁荣而有竞争力的矿业,为经济持续增长和发展提供动力;以完整、明确的政策做指导,在关係到国家主权问题上不妥协的前提下,吸引更多外国直接投资,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真正的社会与经济的进步。
二.《菲律宾国家矿业政策》的目标
1. 实现矿业资源开发的可持续发展,与菲律宾政府承诺的21世纪发展议程相一致;
2. 促进与矿业相关的部门和社会群体更广泛、深入地参与矿业管理活动;
3. 利用科技研发增强矿业环保,实现矿业资源增值,增加矿业技术、经济竞争力;
4. 以繁荣的矿业为现在和将来持续创造财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准;
5. 保证承包商、国家和地方政府、地方社会群体公平分享採矿带来的利益;
6. 保证菲律宾矿业在日新月异的全球贸易和投资环境中保持国际竞争力;
7. 为菲律宾矿业的发展提供完整、稳定、有效的制度保障。
三.《菲律宾国家矿业政策》预期成果
1. 在菲律宾形成一个由新一代、高收益的世界级矿厂所构成的现代矿业体系,有效吸引社会和外界投入,为国家经济持续良性增长和农村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2. 发挥跨国公司在将现代技术应用于矿业勘探、矿业环保管理、社会共同文明中的先导作用;通过应用技术创新和矿业管理经验,使国家从新发现的矿业资源中受益;
3. 促进老矿厂的更新和改造;
4. 通过良好的合作实践和持久的相互关係,形成为社会所接受的矿业;
5. 以矿业界主动的自我规范行为,不断改进和採用最优方桉,实现矿业持续发展;
6. 根据矿藏不同的规模、地质和冶金特点,明确划定大、中、小矿业部门的职责;
7. 形成不断增值的矿业,以製成品出口替代原材料出口,给城乡带来更多福利、就业和其他利益;
8. 与国际组织建立密切联繫,积极提出国际倡议,为发展中国家在矿业上的共同问题在国际上进行呼吁,并分享取得的成果;
9. 作为国家发展经济的选择,政府在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上全力支援矿业资源的开发。